關于補錄建筑工程項目歷史業績和完善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質函〔2016〕2379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鄉建設委),廣德、宿松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局):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要求,為做好建筑業企業工程業績歷史數據的補錄工作,使真實有效的企業業績及時進入安徽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www.ahgcjs.com.cn)和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同時完善實名制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錄項目范圍
建筑業企業(含進皖企業)在我省境內完成的建筑工程項目歷史業績。
二、補錄原則
(一)應按照住建部平臺統一的數據標準和接口標準執行。為確保補錄業績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保證補錄業績在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環節歷史數據信息的對應上傳,補錄項目信息應由施工圖審查和施工許可信息導入,通過竣工備案業績補錄系統完成。
(二)由施工圖審查機構和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補錄項目的審查。
三、補錄方法
補錄業績與正常開工項目辦理程序基本相同,具體操作步驟:
1.企業登陸安徽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
2.進入業績補錄系統的施工圖審查信息采集模塊,填報工程施工圖審查信息,提交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核。
3.進入施工許可證補錄模塊填報施工許可證信息,提交該項目施可許可證管理部門審核;
4.施工許可審核通過后,項目信息導入竣工驗收備案補錄項目管理模塊,提交竣工驗收備案管理部門審核;
5.補錄項目經竣工驗收備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企業工程業績方即可通過安徽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網平臺上傳到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的項目數據庫。
四、完善平臺的實名制管理要求
平臺的實名制管理僅限在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環節業務辦理過程中,對涉及到的人員實行實名制驗證,平臺的其他環節業務辦理不再綁定執行實名制。過去我廳關于實名制管理范圍的有關規定凡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五、其他
(一)資質管理均通過平臺業績(含補錄業績)進行核查。包括省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進皖企業在我省境內完成的工程項目業績的核查,以及本省市建設主管部門對本地企業在我省其他地市完成的工程項目業績的核查。
(二)平臺補錄的項目業績不與平臺其他管理功能關聯。補錄業績只作為資質管理依據,不計入企業項目信用評價,不記錄到平臺的個人業績。補錄的項目業績項目編碼后面增加“補錄”字樣并變色標識,以示區別。
六、工作要求
為確保住建部資質審批改革工作順利進行,更好地服務我省建筑業企業轉型升級,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企業工程項目歷史業績補錄工作,明確責任部門,認真部署,精心組織,指導施工圖審查機構、施工許可和竣工備案管理工作部門認真做好信息采集和審核工作,保質保量完成歷史數據的采集工作。
2016年11月18日